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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是党员吧,觉悟很高! [复制链接]

查看: 7874|回复: 39
1#
与音响无关的帖子这么多
为什么我的总被删掉
能否一视同仁
还是你有什么难言之隐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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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#

就是这个转贴,至于吗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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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#

阿泰 在 2006-7-4 14:04:47 发表的内容
从前,一个民女高处坠下,死,官府认为她是自栽的,但民女的私处有D嘢等,不禁顿生疑窦家眷于是要伸冤,官府认为奶刁民所为,于是引发一场..............


错错错!,关键是最高领导人(相当于地区版主)动用武警抢尸火化,背后定有难言之隐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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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#

"巴士阿叔"是典型的香港搞作文化体现,这种东东成为香港的经典,俺还真替香港阿叔们汗颜,难道香港的辉煌终将成为历史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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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#

yuer 在 2006-7-5 15:03:01 发表的内容
这些内容网上很容易找到,新浪都登了。


我们是党的忠诚卫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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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#

阿泰 在 2006-7-4 13:43:29 发表的内容
阿麦你的贴是脸上的青春痘,哪些贴是脸上的疤.
青春痘要去之而后快,至于疤痕嘛~~留着挺有个性的呢...是不是?!嘎嘎嘎



去豆不留痕,高,版主应该住到高老庄去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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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#

Dr kuang 在 2006-7-5 0:08:55 发表的内容
阿泰 在 2006-7-4 13:04:56 发表的内容
删与不删,关健是主题与版主的心灵是否有共鸣,正义与邪恶,全凭版主的刹时冲动之间...嘿嘿嘿.


如果您是热爱这个网站,请尊重版主的工作,有些街谈巷议的言论在论坛上会带来不少麻烦。
而且大家可能不知道,网站以前已经发生过几次这类的先例,还导致公安部门介入,几乎令论坛停办了。
多谢合作。


版主的工作需要尊重,更需要鞭策!对吧!
谁说我们不是为论坛好呢
如果说这类帖带来麻烦,人家敢写,我们还不敢看?
做版主是该擦公安部门的鞋
还是应该为论坛网友争取更多的空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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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#




二、互相尊重,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。[/quote]


这个当然,老麦真反动,版主可向公安报案,把老麦抓起来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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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#

讨论 在 2006-7-6 1:37:28 发表的内容
我们的领导被尊重惯了,做错事也要尊重,不能批评,难得做版头头,就要尽情享受那种快感了?



http://bbs.hifi168.com/bbs/article.asp?titleid=75668&ftdate=20050516&ntypeid=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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