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mme 在 2006-4-2 21:39:55 发表的内容 那个standford的文章不是讨论怎样节省硬件资源的么,那么具像的东西和我楼顶的抽象假设有何联系? |
请注意一下:在什么情况下(信号满足什么样条件),可以做Compressive Sensing?这些用数学语言描述的条件,和现实中人类的感觉模式是否有对应呢?——假如真按Timme兄所说的那样,不管最高频有多高,人可以感知两个频率叠加中高频率的那个,那就惨了——连感知的范围有多大都不能确定,还Compress Sensing什么呢?
另外,Donoho的这篇paper不是讨论硬件资源的,假如你通读这篇paper就能发现,Donoho甚至是不管是否可以用现实中的电路、硬件来实现这样的结果的。他的主要结论是说,不管你用什么样的编码、解码方式,最好的效果是如何如何。
Timme 在 2006-4-2 21:39:55 发表的内容 这么“导航”的文章,你总得告诉我它发表在哪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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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mme兄常看paper的话,是否会发现有“preprint”或者“unpublished manuscript”这些词呢?Donoho这篇paper是preprint的,至于将在什么地方出现您可以发email去问问作者本人,他的电子邮件是donoho@stat.stanford.edu。或者您也可以搜索一下,看看它被其他paper引用的频繁程度。
“导航”不是我的评价,DeVore亲自跟我说的;并且当时Baraniuk也在场,他也给了很高的评价。
从Timme兄的言语中似乎有对Donoho的这篇paper的地位的质疑。本来在信号处理领域内是无人不知Donoho的,但这里提供一个另外的信息可以增进我们对他的了解:David Donoho本人是20世纪德国伟大的数学家希尔伯特的嫡传弟子(HIlbert -> Schmidt -> Hopf -> Eckmann -> Huber -> Donoho ),并且也可以算是克莱因的嫡传弟子(Klein -> Bieberbach -> Hopf -> Eckmann -> Huber -> Donoho)——相信理科领域内的朋友都知道“希尔伯特空间”、“施密特正交化”、“霍普夫引理”这些响当当的概念吧
Timme 在 2006-4-2 21:39:55 发表的内容 想提一下的是,有非线性关系那也不是占主导地位的,有99%的纯线性就差不多了--不然现在的数字音源早被砖头拍死了。 |
既然你说“线性”,那请问这是在按照什么单位下量度声音的呢?并且是指什么量是线性呢?还有什么叫做“99%的纯线性”?——这个说法太含糊了,比如说现在有两个量a和b,能否请Timme兄用含有a和b的数学式子,来表达一下它们之间“99%的纯线性”的结果等于什么呢?
Timme 在 2006-4-2 21:39:55 发表的内容 提醒一下,“声学”与“听觉”是不同的,正如“光学”和“视觉”。红绿蓝三色能组合出紫色的视觉,而紫色比它们三色频率都要高,我们是否凭空“造”出了更高频的视觉?--粗略的讨论参见《费恩曼物理学讲义》第一卷“色视觉”章,这年头学高中物理竞赛的都看过这本书了。ps:最先证明光是电磁波的是用哲学,不是科学。 |
这里也提醒一下:你这里说的红绿蓝三色组合出来的“紫色”,并不是颜色定义中的纯“紫色”——因为纯紫色属于紫外线,人眼看不到。而我们平常所说的视觉中的紫色,具体来讲是RGB模式中R的饱和度取139,G取0,B取255的混合色,这种混合色含有混合频率,但混合频率的最高频率也就是蓝光的那个频率。
一句话说:我们只是把RGB参数为193,0,255的这种色彩搭配定义为“视觉中的紫色”而已。人脑的确不会凭空感觉出更高的频率:这好比:你用三原色混合出来的紫色,你看上去的感觉绝对完全不同于让你“看”真正的紫外线(其实您看不到)——感觉不同,就不能说人脑由三原色的混合,制造出了真正紫外线的感觉。
还有,既然您都承认“声学”与“听觉”是不同的,那为何在最顶上第一帖里用视觉的例子来讨论声学呢?
Timme 在 2006-4-2 21:39:55 发表的内容 甚至有这个可能:你按住人中来听音乐,比不按人中听音乐来得好听。主观上这是很荒谬的,但数学上你必须严格的证明它不对,否则就没有充足的理由去否定它。(回应你的“手机”假设)
最后我还有个自创的理论:紫外线人是可以感觉到的,具体表现为夜里暗处的噪点(人眼感觉到的噪点,不是DC)。你可用相机用的UV镜来检验一下。 |
什么叫做“数学上证明它不对”呢?难道物理学的终极审判便是数学?(下面又要拿大家熟悉的爱因斯坦来作例子了)——那请您想想:为何当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提出来之后,没有颁给他诺贝尔奖?(爱因斯坦是因为发现了光电感应效应而获诺贝尔奖的)——原因是物理学的宗旨便是利用一些前提假设(比如说狭义相对论的前提假设便是光速不变性),用数学尽可能去逼近、描述自然现象,因此一套物理理论,不管它数学推导是如何严密,最后要经过试验的验证才能被接受——你不用试验去验证,怎么知道你的前提假设是否合理?是否充分?是否还需要添加或者删除某些假设?是否还有一些没注意到因素没有考虑到你的数学模型里去?
我觉得Timme兄对于物理与数学的关系似乎弄反了:物理不是用数学去证明的。数学只是提供一种工具(一种严密的语言),去描述、模拟出物理现象而已,我们只能用物理事实验证这个数学模型精不精确,和现实够不够贴切。
有些物理现象更加无法用严格的数学去“证明”:比如说你在市场上买一块牛肉,请问你如何用严格的数学去证明这块牛肉对应的那头牛,在饲养、宰割、处理等阶段没有被加进任何有害的化学物质?——化学物质有无穷多种,你总不可能一样一样去检验吧?你也不能询问牛的主人——你怎能确定他没有说谎?就算用测谎仪,测谎仪原理只能保证80%的成功率,你怎么知道那20%的可能性是否发生了?如此等等,所以假如把物理和数学的关系弄反了话,那就麻烦大了。
关于您自创的人能感觉紫外线理论,我觉得您在这里跟我说没用。最正确的做法是您按照您的思路做几个试验,然后把结果写成报告或者paper提交给Nature或者Science这类杂志,假如您的试验是合理的,并且分析是逻辑的、严密的、能说明问题的,那学术杂志绝对会全文照登的,何况这个结论还是这么“爆炸性”的。
不过想确认一下:你这里说的人能够感觉到,应该限制在人的眼睛吧?否则的话,那我们照样可以推出人能够感受到α 粒子(不可思议吧,α 粒子这么小,人怎么能感觉到呢)——核爆炸听说过吧,让人站在核爆炸现场旁边,假如爆炸过后能活下来的话,那各种放射性粒子,包括α 粒子,足够把那个人打得全身器官都癌变了。癌变了,够痛苦吧,这种痛足够能感觉到了吧。那是否我们就说“人能够感受到α 粒子”呢?——这样的结论是否有意义呢?
还有,说“紫外线”,请不要用波长是440纳米的那种颜色——因为440纳米是蓝色与紫外线的交界点。要说紫外线的话,请用波长是380纳米的那种。